内容标题37

  • <tr id='MOHNh2'><strong id='MOHNh2'></strong><small id='MOHNh2'></small><button id='MOHNh2'></button><li id='MOHNh2'><noscript id='MOHNh2'><big id='MOHNh2'></big><dt id='MOHNh2'></dt></noscript></li></tr><ol id='MOHNh2'><option id='MOHNh2'><table id='MOHNh2'><blockquote id='MOHNh2'><tbody id='MOHNh2'></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MOHNh2'></u><kbd id='MOHNh2'><kbd id='MOHNh2'></kbd></kbd>

    <code id='MOHNh2'><strong id='MOHNh2'></strong></code>

    <fieldset id='MOHNh2'></fieldset>
          <span id='MOHNh2'></span>

              <ins id='MOHNh2'></ins>
              <acronym id='MOHNh2'><em id='MOHNh2'></em><td id='MOHNh2'><div id='MOHNh2'></div></td></acronym><address id='MOHNh2'><big id='MOHNh2'><big id='MOHNh2'></big><legend id='MOHNh2'></legend></big></address>

              <i id='MOHNh2'><div id='MOHNh2'><ins id='MOHNh2'></ins></div></i>
              <i id='MOHNh2'></i>
            1. <dl id='MOHNh2'></dl>
              1. <blockquote id='MOHNh2'><q id='MOHNh2'><noscript id='MOHNh2'></noscript><dt id='MOHNh2'></dt></q></blockquote><noframes id='MOHNh2'><i id='MOHNh2'></i>

                中国地质大①学(北京)主页

                中国地质ぷ大学(北京)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为公办、全日制大学;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首批设有研究生院并正进行“211工程”建设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英文名称为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Beijing,学校代码为11415。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邮政编码100083。

                  第二章 组织机①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六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模、人才需求、学科发展、办♂学条件等因素制定本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领导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将教育部批准后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寄(送)到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普通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通过规定的】程序,可以「免试入学。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二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第一批录取院校最低控制线,参照生源情况和相々关规定确定我校在当地的提@ 档比例,提档比例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之间。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四条 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我校按照考生投档分排队顺序进行录退。在安排录取考生的专业时以实考分数为准,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实考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或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调剂∮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择优调剂录取至◆缺额专业。工商管理(地球科学与商务方向)国际班只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六条 我校非英语专业录取时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入校后以英、日、俄为第一外语组织教学。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口语考试,录取时参考英语成绩和口试卐成绩。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除此之外,我校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做∑ 出以下补充规定:

                  (2)符合《意见》中第二条第2款,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地★球物理学、地▓理信息科学;

                  第十九条 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第二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须通过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并经过教育部“阳光高考” 信ζ 息平台公示,且需按照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获得相应资格认定。录取降分范围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以学校和考生◥签订的招考协议书为准。

                  第二十◢三条 民族班计划只招少数民族考生。被我校民族班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和本专业其他学生混合编班,学生↑毕业后须返回生源地就业。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大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情节恶劣的,须交有关部门查处。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助、勤、贷、补等多种形式的学生资助体系①,并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设立了“绿色通道”。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也可访问学校网站了解。

                  电话:010-82323688、82323788 传真:010-82326956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