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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财经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5-2016学年第10次校长办公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教育部关于2016年本科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含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贫困地区国家专项和其他定向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保送生、优秀退役运动员免试入学、港澳台侨联合录取、台湾免试、澳门保送生以及外国留学生等招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6. 组织实☆施具体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8.协调组织对录取新生的复查工作;

                  10. 配合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ζ作。

                  第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成立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委员会由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等组成,对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发挥咨询建议和民主监督管ω 理的作用。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区、市)高考报名人数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和学校专业○设置以及近几年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等,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具体组织下进行。

                  第十三条 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总分值不超过20分。

                  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满足时,投档成绩减去1分级差生成当前等效基准分进入第二专业志愿检索,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当前等效基准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江苏省的相关ㄨ规定

                  第十六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时,只有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则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报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语种要求

                  2.日语专业财经日语方向只招收日语或英语语种的考生;

                  第二十条 经济与贸易类(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入校后不享受学校的转专业政策。

                  第二十二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条 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优秀退役运动员免试入学等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本年度相应类别招生简章及认定结果执行,贫困地区国家专项和其他定向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联合录取、台湾免试、澳门保送生⊙和外国留学生的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其 他

                  学院南路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编:100081

                  学校对两校区实行统一管理。全部←本科学生1-3年级在沙河校区学习;4年级部分专业学生在沙河校区学习,部分专业学生在学院南路校区学习。

                  学校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900元。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方式№

                  E-mail:zsb@cufe.edu.cn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10-62289024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校长声明:高考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任何关于能否录取的预测,都不属于学校的录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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