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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财经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具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哲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学╳位授予权,对达到国家高等学历教育学业标准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毕业证书,对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本科毕业生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本科生招生工作,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成立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对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发挥咨询建议和民主监督管理的作用。

                  第七条 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6.协调组织新生体检复查等工作;

                  第八条 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各类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和学校近几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三条 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均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增加分值不超过20分。

                  所有已投档考生分文理科或选考科目按投档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投档分减掉1分进入第二个专业志愿排队,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江苏省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的相关规定

                  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确定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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