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贸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①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院概况
2.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教育
4.办学性质:民办
6.学 制:三年
第三条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讨论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院长担任。
第五条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检查。
第六条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北京市教委●的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统一组织录取。
第八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规定执行。
第十条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①新生入学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三条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邮编:102488
电子信箱:bjjmzsb@163.com
网址:www.csu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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