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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邮电●大学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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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邮电大学2017年本科卐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概况

                  2.学校代码:10617

                  4.办学类型及层次:重庆邮电大学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重庆市教育委员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ξ 校,培养本科生、研究生学历层次的专业人才,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6.颁发证书: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邮电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重庆邮电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重庆邮︼电大学招生委员会,审议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规模等涉及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民主监督、管理和检查。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各项工作进行监督。

                  第六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合理编制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类)及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学校将本科招生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七条 重庆邮电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外语语种: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英语、翻译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一条 调档比例: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艺术类、体育类提档比例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及投档顺序,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相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1.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内蒙古、江苏除外),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对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成绩等级组合最低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为4C1合格,进档后对考生采用◣等级级差法进行录取(A+=5分,A=3分)。

                  5.软件工程专业,仅录取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 学校对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大类培养;对部分专业按专业招生、大类培养;部分专业按专业招生、专业培养。具体情况见学校2017年报考指南。其中大类招生专业如下:电子信息卐类(通信信息类):含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工◆程专业;计算机类(计算机与智能科学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智能科学与技⌒ 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专业;机械类(先进制造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电子信息类(电子工程类):含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Ψ 子科学与技术、电磁场与无线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信息类(集成电路工程类):含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专业;法学类:含法学、知识产权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类):含英语、翻译专业;数学类(数理科学与信息技术类):含信息与计算科学、数ぷ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设计学类(艺术设计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

                  1.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其投档原则投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和我校各类别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美术Ψ类专业:考生须参加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美术专业统考且合格,专业成绩认定我校美术专业校考成绩。四川、重庆、安徽考生的专业成绩认定该省(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时,按考〖生的综合分□ [(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100)×60% +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考试满分×100)×4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比较专业课成绩。

                  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该∑ 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并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投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按照考生的综合分[(文化成绩×30%)+(体育专业成绩×70%)] 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比较专业课成绩。

                  第十八条 各专业学费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具体详见〖学校2017年报考指南),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二十条 新生住宿费为800元~1200元/每生每年。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了“奖、助、勤、贷、补、免”六位一体和“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资助管理服务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创文体奖学金、郭长波奖学金、春华秋实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获奖学金学生比例占学生总人数30%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企业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国家助学金和企业」助学金受助学生占学生总人数28%以上。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本校当年相关▆类别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五条 我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重庆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以免上当受骗。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ㄨ家或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学校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号(邮编400065)

                  信访电话:023-62460006

                  学□ 校招生信息网:zs.cqupt.edu.cn

                  重庆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平台:cquptzb

                  考生可通过登录重庆邮电大学招生信息网或关注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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