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 电大学2014年ㄨ本科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重庆邮电♀大学 院校代码:10617
三、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四、层次: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六、办学条件
七、报考要求
2、男女生招收比例不限。
八、录取原则
2.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
4. 专业录取
②对内蒙古考生的专业录取实行“专业清”原则择优录取■。
④软件工】程专业,仅录取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代码、招生计划、录取批次最终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按其投档原则投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和我校各类别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③数字媒体艺术与动画类、设计学类专业:专业成绩的认定按照各省要求,在该省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美术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定我校美术专业校考成绩。此外,对四川、重庆考生,专业成绩认定该省(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时,按考生的综合分[(专业考试成ぷ绩÷专业考试满分×100)×60% +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考试满分×100)×4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 体育类考生↘录取原则
7.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为本校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生源地〇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邮电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邮∩电大学学位证书。
1.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以物价部门最后核定的标准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电子信息工ξ 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标准为:四年期间『每生每年28600元(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国外期间学费还需按外方学费标准另缴给∮外方学校。
3.学生如因故︼提前结束学业,学费、住宿费的退还按物价等上级部门和校内相关规定执行。
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种学生奖学金,已建立起以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为主,助学金及绿色通道等相╱配合的完善有效的综合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方面可以通过勤奋学习,争取获〒得奖学金,缓解经济〇压力;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申请助学贷款、勤工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资助金、“绿色通道”入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顺利完成学业。
我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以免上当受骗。
1. 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号重庆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3. 招生咨询热线:023-62468661;023-62468662
5. 招生信▲息网:zs.cqupt.edu.cn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重庆邮电大学2014年本科生↓招生章程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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