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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吉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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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吉学院201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昌吉学院(ChangJi College)。学校代码(国标):10997。

                  第四条 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第六条 昌吉学院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毕业生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昌吉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昌吉◇学院与山东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及厦门大学¤联合培养的本科生,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由昌吉学院颁发。

                  第八条 昌吉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层次@为本科和专科。招生类别为全日制教学形式。

                  第九条 为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使学校招生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昌吉学院成立了♀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每年招生期间由招生委员会主要成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章 招生对象、学制及专业加试

                  第十二条 本科层次各⊙专业学制为四年,专科层次各专业学制为三年。其中,本科层次各专业(“汉语言”专业除外)和专科层次各专业的“民语言”考∮生入校后预科一年。双语班考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①汉语言水平测试,测试达不到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将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并由自治区财政统一承担预科一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四条 凡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新疆考生,须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外省考生根据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凡报考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新疆考生,须参加昌吉学院舞蹈表演专ξ 业考试,合格后方可填︾报我院“舞蹈表演”专业志愿(外省考生根据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执行)。

                  第四章 新生录取

                  第十九条 昌吉学院对全国各】省(区)的各类招生计划均采用远程网上录取。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专@ 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品行优良、文史类及理工类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报考学ω前教育专业的进档考生,有艺术特长者优先录取。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第二十三条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有特殊①注明的专业外,昌吉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 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报考我校使用→省(区)艺术类▂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当年艺术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区)合格线↑要求,当年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招办公布的最低▲投挡线要求,录取时按综合成绩排序(美术类:即当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的60%与美术类统考成绩的40%之和;音乐类:即当々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的40%与音乐类统考成绩的60%之和;舞蹈表演专业:即当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的40%与舞∑ 蹈表演类统考成绩的6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体育保健与康复”专科专业进档考生,录取时考生须◆达到生源省(区)招生部门规定的体育术科和文化课合格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术科成绩较高者。

                  对报考英语类本科专业ㄨ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作限分规定▃:即报考“英语”专∮业的汉语言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本科不低于80分,双语班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报考“商务英语”专业的汉语言和双语班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对报考交通运输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作限分规定:即报考“交通运输”专业的汉语言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第ぷ二十八条 航空学院招生专业录取身体条件要求如下:

                  空中乘务╱专业:女生身高4000px以上,男生身高4250px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肝功正常,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精神疾病∞病史,双眼校正视力不低于5.0,身体条件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有关岗位的身体标准。

                  第二十九条 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民汉双语翻译人才招生计划,录取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新相关政策执行。

                  第三Ψ十一条 昌吉学院与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开展“电子商务”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四年制应用本科(“4+0”模式)人才培养工作↘,培养地点设在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十二条 定向就业招生按教育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向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对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经有关省(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向△生源好的省(区)调整投放。

                  第三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必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根据↑新价非字(2000)28号文、新价非字(2000)29号文规定,昌吉学院2018年各类专业学费标准如下(元/生•年):

                  理工类各专业:本科:3500,专科:3300;(其中,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项目专业@学费:8500)

                  体育类各专业:本科:3300,专科:3100;

                  住宿∞费标准如下(元/生•年):

                  第三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卐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因病或其他原因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为一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第三十七㊣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三十八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第三十九条 昌①吉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昌吉♂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日常业务联系电话:0994-2337793,0994-2334181(暑期)

                  学校网址:http://www.cjc.edu.cn

                  地址:新疆昌吉市北京北路77号(北校区);

                  邮编:831100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昌『吉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时,以本章程为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昌吉学院201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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