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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吉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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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吉学院2016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昌吉学院(CHANGJI UNIVERSITY)。学校代码(国标):10997。

                  第四条 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第六条 昌吉学院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毕业生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昌吉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昌吉学院与山东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的本科生,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由昌吉学院颁发。

                  第八条 昌吉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层次为本科和专科。招生类别为全日制⊙教学形式。

                  第九条 为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使学校招生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昌吉学院成立了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①委员会办公室。每年招生期间∩由招生委员会主要成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章 招生对象、学制及专业加试

                  第十二条 本科层次各专业学制为四年◤,专科层次各专业学制为三年。其中,本科层次除“汉语言”专业和专科层次各专业的“民考民”和“双语班”考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汉语水平测试◣,测试达不到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将接受为期一年预科教育,并由自治区财政承担预ㄨ科一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四条 凡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新疆考生,须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我校〇组织的专业校考(外省考生根据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舞蹈表演专业考生须取得昌吉学院舞蹈表演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方可填报我院舞蹈表演专业志愿。

                  第四章 新生录取

                  第十九条 昌吉学院对全国各省(区)的各类招生计划均采用远程网上录取。

                  第二十一条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ξ则,根据考生高考总分由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满额时,按总分由高到低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昌吉学院接受服从调剂考生。

                  第二十三条 照顾政策严格◥按照当地省(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取得昌吉学院当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且当年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招办公布的最低↘投挡线要求的进档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时按综合成绩(美术类:即当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的60%与我校专业◤课成绩的40%之和;音乐类:即当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的40%与我校专业课成绩的60%之和;舞蹈表演专业:即当㊣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的40%与我校专业课成绩的60%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满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七条 对于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录取时考生〒须达到生源省(区)招生部门规定的体育术科和文化课合格线,按体育术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满⊙额时,按术科分从高到低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九条 空中乘务专业主要培养地勤及地面服务类专业人才,根〓据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交通运输、空中乘务和飞行器维修技术三个专业女生慎重报考。

                  第三十条 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民∏汉双语翻译人才招生计划,录取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新相关政策执行。汉语言专业考生高考汉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第三十二条 定向就业招生按教育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向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对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经有关省(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向生源好〗的省(区)调整投放。

                  第三〓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必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根据№新价非字(2000)28号文、新价非字(2000)29号文规定,昌吉学院2016年各类专业学费标准如下卐(元/生•年):

                  理工类各专业:本科:3500,专科:3300;(其中,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项目专业费用⊙具体标准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体育类各专业:本科:3300;

                  住宿费标︼准如下(元/生•年):

                  第三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Ψ 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八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三十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Ψ毕业证书。

                  第四十条 昌吉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昌吉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日常业务联系电话:0994-2337793

                  学校网址:http://www.cjc.edu.cn

                  E-mail: cjxyjyb@163.com

                  邮编:831100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昌吉¤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时,以本章程为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昌吉学院2016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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