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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州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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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州学院2013年招ζ 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滨州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滨州学院

                  第六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

                  第八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相应的学士ξ 学位。

                  第十条 学校概况

                  升本以来,学校党委、行政团结带领全校师生员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自强不息,守正出奇”的学校精神,秉承“明德、砺学、日新、致远”的校训和“求实、严谨、团结、奋进”的优良校风,大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开放活校、和谐治校“五大战略”,人才培养质量和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学校实施“质量立校”战略。始终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牢固树立教育质量是学校生命线的意识,不断完善系科布局,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初步形成了文、理、工、管、教、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搭建了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素质拓展“三大育◆人平台”,健全教学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学生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得到加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设有21个系(院),49个本科专▃业、38个专科专业;建有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2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7个省级特色专业,23门省级精品课程。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单位,获得立项68项,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大学生学科竞赛计划、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等,获国家级项目和奖励300余项、省部级项目和奖励200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和作品500余篇,取得专利授权32项.

                  学校实施“特色兴校”战略。依托滨州人文环境资源、高新技术和自身优势,精心打造了飞行技术、孙子研究、安全文化、黄河三角洲生态、黄河三角洲文化、微分方程与动力系统、航空信息技术研发等特色品牌。2006年组建了飞行学院,成为全国第一家培养∏飞行员的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填补了省内专业设置的空白。学校被正式纳入民航系统统一招生,并获取了民用航▲空飞行员执照考试资质和ATPL理论培训资质。现有飞行◣技术(飞行驾驶方向、飞行安全方向)、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方向、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方向)两个本科专业养成生700余人;与山航、深航、海航、中国邮政航空公司和扬子江∩航空公司分别签订了飞行学员训练和就业合同,与山航签订了航空安全员就业合同,实现了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培养、就业一条龙的办学模式,与美国泛亚、加拿大卡盖尔等国外航校建立了稳固的飞行培养基地,2006级、2007级、2008级共196名学生已顺利毕业,到航空公司工作;先后与山东航空公司、海南航空公司联合培养“大改驾”飞行员400余人。拥有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山东孙子文化产业研发基地、山东省工业污水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2个省级科研平台和滨州市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滨州市人文科学研究基地5个市级科研平台。先后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2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03项;发表学术论文3900余篇,其中SCI、EI收录318篇;出Ψ 版学术著作70余部;取得鉴定成果36项,获得专利授权161项,转化科技成果24项;获市级以上各类科研成果奖968项。《滨州学院学报》入选¤教育部“名栏建设工程”。

                  学校实行“和谐治校”战略。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民主治校,不断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致力于文明、平安校园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近年来,先后被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群众性体育先进单位”、“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高校文明校园”、“山东省服务业先进单位”、“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山东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高校平安校园”、“山东省花园式单位”、“全省教育系统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标准化食》堂优秀单位”、“山东省高校宿舍管理工作示范单位”等几十项荣誉称号;《中国经济导报》、《中国教育报》、《大众日报》等媒体均对我校办学情况进行了报道。

                  第十一条 滨州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滨州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ξ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文史和理工类★录取规则: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我校美术类、体育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

                  第二十一条 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和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录取考生时,飞行技术专业要求总分、英语达到规定的分数,英语专业要求加试口语,其他专业对相关科目不作特殊要求。

                  第←二十三条 男女生比例: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调整专业政策: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二十ㄨ八条 学费标准和退费办法: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ξ 于调整大中专院校收费标准的报告的通知》(鲁政办发[2000]6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卐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65号)、《关于完善我省普通高等学校热门专业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鲁价费发[2009]98号)和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审批的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及社会奖(助)学金等。

                  3、勤工助学:我校为学生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滨州学院负责解释。

                  2013年4月

                  邮编:256603

                  E-mail:bzxylzl@163.com

                  网址:www.b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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