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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州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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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州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滨州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滨州学院

                  第六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

                  第八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滨州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条 学校概况

                  升本以来,学◥校党委行政团结带领全校师生员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自强不息 守正出奇”的学校精神,秉承“明德砺学 日新 致远”的校训和“求实 严谨 团结 奋进”的优良校风,按照合格、强校、名校“三步走”的发展战⊙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教育教学质量和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通过引进、培养、提高,“多管齐下”,强化师资队伍建设。现有教职工1260人,其中专任教师925人,教授、副教授202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622人;有5人享受国ㄨ务院特殊津贴,3人为山东省中青年学术骨干,1人为山东省千名知名技术专家,5人为山东省高校教学名师,2个省级♀教学团队。聘有8名院士担任学校的名誉院长、顾问或客座教授,面向“985”、“211”工程大学和国家重点科研院所聘请客座教授、兼职教授60余名,打造了一支业务素质高、教学科研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教师队伍ぷ。

                  学校实施“特色兴校”战略。依托滨州人文环境资源、高新技术和自身优势,精心打造飞行技术、孙子研究、安全文化、黄河三角洲生〗态、黄河三角洲文化→、微分方程与动力系统、航空信息技术研发七大特色品牌。2006年组建了飞行学院,成为全国第一家培养飞行员的地方普通本科⌒ 院校,填补了省内专业设置的空@白。学校被正式纳入民航系统统一招生,并获取了民用航空飞行员执照考试资质和ATPL理论■培训资质。现有飞行技术(飞行驾驶方向、飞行安全方向)、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方向)两个本科专业养成生649人;与山航、深航、海航、中国邮政︻航空公司和扬子江航空公司分别签订了飞行学员训练和就业合同,与山航签订了航空安全员就业合同,实现了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培养、就业一条龙的办学模式,与美国泛亚、加拿大卡盖尔等国外航校建立了稳固的飞行培养基地,2006级学员已顺利毕业,到航空公司工作;先后与山东航空公司、海南航空公司联合培养“大改驾”飞行员300余人。建有全国高校第一个中国孙子研究院、第一个安全文化研究中心、第一家李大▲钊研究所;拥有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山东省黄河三角洲文化研究基地、山东省安全文化研究基地、山东省航空信息技术研发基地、山东孙子文化产业研发基地、山东省工业污水◥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7个省级科研平台和▲滨州市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滨州市材料化学重点实验室、滨州▓市人文科学研究基地3个市级』科研平台;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滨州分院建在我校。承担国家级课题12项、省部级课题119项、市厅级课题400余项,争≡取科研经费1800万元;出版专著、教材等160多部,发表论文3000余篇,其中被SCI、EI收录120多篇;取得鉴定成果24项,获专利授权14项;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1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41项、市∮厅级科研成果奖385项。

                  学校实行“和谐治校”战略。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民主治校,不断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致力于文明、平安校园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近年来,先后被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群众性体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高校文明校园”、“山东省服务业先进单位∩”、“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山♂东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高校平安校园”、“山东省花园式单位”、“全省教育系统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标准化食堂优秀单位”、“山东省高校宿舍管理工作示范单位∩”等几十项荣誉称号;《中国经济▽导报》、《中国教育报》、《大众日报》等媒体均对我校办学情况进行了报道。

                  第十一条 滨州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滨州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2011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比例提档。

                  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不拒绝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专业志愿分々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々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我校◥美术类、体育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

                  第二十※一条 飞行技术(驾驶方向)、飞行技术(安全方向)、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录取考生时,飞行技术(驾驶方向)、飞行技术(安全方向)要求英语达到规定的分数,英语专业要Ψ求加试口语,其他专业对相关科目不作特殊要求。

                  第二十三√条 男女生比例:飞行技术(驾驶方向)、飞行技术(安全方向)、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六条 调整专业政策: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二十八条: 学费标准和退费办法: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调整大中专院校收费标准的报告的通知》(鲁政办发[2000]6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65号)和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关于滨州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批复》(鲁价费发[2005]23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1、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及社会奖(助)学金等。

                  3、勤工助学:我校为学生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滨州学院负※责解释。

                  滨州学院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电话:0543—3190067,3190068

                  网址:www.b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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