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17年高等职业ξ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教育①考试院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1、学院名称: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3、学院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5、学习形式:全日制
北校区:北京市海♀淀区香山普安店29号
7、学院网址:http://www.bvca.edu.cn/
第三条 学院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程接受考生和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重大事项。
第六条 学院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学院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七条 录取现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高校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政策方■针以及生源地高招办的录取规则,严格ω执行招生计划。
第九条 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本院除英语外无其它语种课程。
第十一条 不执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过程中当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满额□ 时转录其第二志愿专业。志愿专业均已录满时,同意调剂→者,调剂至院内其它专业。不同意调剂的考生退档后转入后续志愿或院校间调剂录取。
第十三条 当专业报名人数】严重不足时,将取消该专业录取,已报考考生经征求意见后可调剂至其他志愿『专业录取,或放弃本院录取,退档后转入后续志愿或院校间调剂录取。
第十五条 我院∑ 接收生活可自理的残疾考生。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金
第十八条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凡在我院就读的学生,每□月每人发放116元生活物价补贴;学院为特别优异的在校生给予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给予优秀的家庭经济困ㄨ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给予每名被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5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2300元/生/年);校内设院长奖学金(2000元/生/年)、学院ぷ奖学金(一、二、三等分别为1000元/生/年、600元/生/年、400元/生/年不等)和三好生、优秀团员等奖励新生;新生入校报到时开辟有绿色通道,确保每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无障碍、无忧入学,避免学生因学费问题而辍学;为家庭经济困难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每月获得300至1000元不等的⌒ 薪酬,在一些特别岗位还能获得专业技能▓的提升。
第五章 报到事项及上课地点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已经报到的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六章 附 则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17年高招工作。
本章程由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南校▂区
南校区80350160、80353654、010-80358899-725、726、727 、728
机电工程学院010-52781207、527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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