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13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13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
总 则
二、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组织机构和人员◣
五、院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学院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六、录取现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高校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政策方针√以及生源地高招办的录取规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八、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本院除╳英语外无其它语种课程。
十、不执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过程中当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满额时转录其第二志愿♀专业。志愿专业均已录满时,同意调剂▓者,调剂至院内其它专业。不同意调剂的考生退档后转入后续志愿或院际↘间调剂录取。
十二、当专业报名人数严重不足时,将取㊣消该专业录取,已报考考生经征求意见后可调剂至其他志愿专业录取,或放←弃本院录取,退档后转入后续志愿或院际间调剂录取。
十四、我院接收生活可自理的残疾考生。
十五、考生应依据高考招生政策独立填报志愿,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任何关于考生能否录取的预测,都不属于本校的录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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