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1.学校名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南涿州大石桥(涿州校区)
5.基本情况: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北京市教委直属公办普通高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优秀单位,高职毕业生就业率〗多年稳定在99%以上,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ㄨ校。
学院设有金融系、工商★管理系、立信会计学院、信息物】流系、旅游系、广告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基础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素养教学ζ 部)9个教学单位,开设了〗工商企业管理、连锁经营管理、金融管理(银行)、证券与期货、会计、会计(税务会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导游(国际领队)、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空中乘务(航空服务与管々理)、会展策划与管理@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等专业,其中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导游(国际领队)专业是国家级示范◣专业;会计、金融管理(银行)、证券与期货专业是北京市示范专业;电子商务专业是北京市级教改试点专业。
1.学校成立由校长和ㄨ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相关政策,依法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集体决〇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3.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中介机构或单位在校外参与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参加2016年高考报名的考▲生;身体健康。
严格执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各专业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为:普通专业6000元/学年,美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16000元/学年。住宿费750-900元/学年。
第七条 录取原则
2.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政策和规则,考生政策性照『顾加分计入总分,按照总分择优录取。
4.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
1.承认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美术类)专业联考(统考)成绩,成绩合格者,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九条 通知书寄发
第四章 报到与后续管理
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时间报到,请假逾期两周未办理报到手续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和企业冠名奖学金。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十四条 章程适用范围
第十五条 章程↓解释权
第十六条 相关说明
网 址:www.bjczy.edu.cn
邮政编码:1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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