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办学性质
第二条 办学层次
第三条 考试
2、在京招生的金融与证券、金融与证券(投资)、金融与证券(理财)专业除要求考生参加规定的文化课考试外,还需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并对考生身高有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生1.60米以上(含1.60米)。
报名网址:http://zs.biem.edu.cn,进入“网上报名”
面试时间:2012年7月21日(详情另行通知)
第四条 咨询开放日
第五条 录取
在京招生的金融与证券、金融与证券(投资)、金融与证券(理财)专业将参加专科提前批,从面试通过的考生中按照以上录取办法选拔并录取。
我院是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学习期满,并达到有关要求,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一)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部门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全程监督和检察招生工作。
(三)学院监督电话:(010)84171134
我院普通高职(专科)教育学费除会计(中英合作)和工商企业管理(中英合作)两专业为17000元/学年·人外,其它各专业均为6000元/学年·人,南校区住宿费800元/学年·人,北校区住宿费为750元/学年·人。学生入学后享受伙食补贴,符合条件的学生还可享受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待遇。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学院北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9号 邮政编码:100102
咨询电话:(010)64709690 64720773 64720730 69215539 69212740
网 址:http://zs.biem.edu.cn
第十二条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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