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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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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普通高ζ 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学校名称: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五、学校校址: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27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办学条件:学院的主校区位于天津市河东区,分校区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学院行业优势明显,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特色■鲜明,办学成果显著,在全国享有①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人才培养:学院以传承、发展中华传统ㄨ民族文化和服务天津文化强市发展战略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努力培养大批德才兼备、适应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8000元/年·生。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8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々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院校录取,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区、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ω份,执行□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十二条 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①考生,均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的艺术类统(联)考测试。凡统(联)考测试未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可∮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测试。同时我校也承认其他院校同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如遇不允许我校承认其他院校同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的№省市,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测试。我校曲艺表演专业只承认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测试合格成绩。

                  第十四条 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 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天津市参加春季招生考试的考生,其录取原则见《天津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章程》和《天津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招生章程》。艺术类专业的报考办法≡及录取原则见《天津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

                  第十七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如有变化以内蒙古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在江苏省,选测科目和等级按照其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中的内容执行;在浙江省,录取时执行《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

                  所有省份艺术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的专业,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排名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文化成绩再次相同,那么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我校在接到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按国家教育部规定实行电子注册,学校依据《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七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8年天津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27号 邮编:300181

                  招生咨询电话:022-23855353

                  网址:www.arttj.cn

                  QQ:17489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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