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艺术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2011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〇会了解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有关Ψ 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2882 五、学校校址: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27号 六、学校基本概ξ况: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国办全日制艺术类高职学院。学院以ξ 传承、发展中华民族文化艺术和服务天津文化强市发展战略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努力培养德才兼备、适应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特色鲜明,办学成果显著,拥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三年。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天津市教委验证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在进行全日制高职层次学历教育的同时,附设中专层次学历教育、成人高〇等学历教育及业余艺术类专业培训。 学院于2010年9月迁入新址后,综合办学实力将会进一步提升。全体师生将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力争把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建设成为与天津国际港口→城市和中国北方经济中心地位相匹配的现代化艺术人才培养基地。
第四条 天津卐艺术职业学院设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我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1年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高职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1年①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八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考生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 程仅适用于2011年天津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十五条 本章程经天津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①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ㄨ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咨询及录取结ぷ果查询方式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27号 邮编:300181 电话:022-58911913、23418970 网址:www.tjysxy.com E-mail:tjys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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