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安康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的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和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毕业时颁发安康学院毕业证书,达到规定标准的毕业生颁发安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监察招生过程中各项政策和法规的落实情况,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一条 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2)预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第一志愿优先,第二志愿以后视●为平行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4)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不满额的专业由其他进档考生从高分ぷ到低分递补。
第十三条 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体育专业招生专业课统一考试,德智体全面考核,考生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投档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四章 新生入学
(1)本科:文史类3500元/年;理工、外语、体育类4500元/年;艺术类7000元/年。 (2)专科(高职):文史类4500元/年;理工、外语类5000元/年;艺术类6500元/年。
(4)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详见我校入学须知。
第十八条 学校为√了保证学业优秀、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了“奖、助、贷、补、减、免”助学体系。具体内容详见我校学生●处(学工部),网址:http://www.aktc.net.cn/xsc。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安康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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