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卐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肇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721 第五条 学校地址:肇庆市七星岩旅游景区;邮政编码:52602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Ψ:肇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学院录取批次为〓专科第三批B类、高职“3+证书”。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卐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肇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于2013年3月15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肇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肇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托肇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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