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〇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商业服务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院校、全国创新创业教育研究々与实践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①试点高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浙江省省级文明单位、浙江省高职优质校。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具有百年商业职业教育历史。学校占地面积569亩,分为滨江校区和德胜校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万余人。
第三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录取全过程实∩施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 学院面向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八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各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区高招委的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全面衡量考生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条 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根据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及有关数据,视报考本校的上线生源情况,提前调整计划。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
面向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的录取方式: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提供的考生名单,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优先顺序择优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五条 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其录取方式:根据各省具体情况确定录取原则,采取“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专业之间无级差”的录取办法,根据进档考生填报本校的专业志愿顺序、分数高低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即先录取填报本校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当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视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服从的调剂到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不服从则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学校对部分普高统招和单独考试招生采用专业类招生,其中旅游类(包含酒店管理、导游、旅游英语▼专业)、餐饮类(包含西餐工艺、餐饮管理)、电子信息类(包含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按专业类招生,学生入学一学期后分专业学习。
第六章 收费与证书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毕业后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盖有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张宝忠院长。
第二十五条 被本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本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附 则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文路470号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校网址:http://:www.zjb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zjbc.edu.cn
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zjbc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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