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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浙江商业⌒ 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教育厅管理,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具〓有百年商业职业教育历史。学校占地面积569亩,分为滨江校区和德胜校区。

                  第三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录取全过程实施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 学校2015年拟面向全国17个省(自治区)招收专科(高职)生3892名,具体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八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各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区高招委的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条 男女比例:录取到我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二条 根据有关省ξ 、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结合各省、区考试院(或招生办)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及有关数◆据,视报考本校的上线生源情况,提前调整计划。接受各省↘考试院(或招生办)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

                  第十四条 对未实Ψ 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其录〓取方式:根据各省具体情况确定录取原则,采取“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专业▃之间无级差”的录取办法,根据进档考生填报本校的专业志愿顺序、分数高低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即先录取填报本校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当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视考生是否服从专ζ 业调剂,服从的调剂到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不服从则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则按文化◇总分排序,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ξ 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技术。单考单招大类为专业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八条 报考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的考生在总分相同情况下,参考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公布和备▓案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住宿费执行。

                  第二十╲一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录取后不予转专业。学生修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课程后,毕业时可获→得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和境外机构的专业证书或课程证书。

                  第二十二条卐 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其中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奖励10000元人民币,二等奖学金奖励5000元人名币,三等奖奖励↙2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办法见我校招生→网)。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国家贴息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考生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公布的录取结果查询渠道、学院招生网录取查询及寄发的录取通知书等。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①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邮 编:310053 联系电话:0571-58108888、58108080、58108077

                  官方招生微博:http://t.sina.com.cn/zjs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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