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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高校全称: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 址: 温州经济开发区甬〖江路1号(含校№区名称)
四、邮政编码: 325011
六、办学层次: 高职
(一)学院招ω 生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1、按照浙江省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未满的专业中,直至录满为止。
5、专业分数级差及◥专业加试要求:无。
(四)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八、学院2009年招收普通高中生1180名,单考单招(三校生)520名(以本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十、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符合毕业条件者, 由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浙江省教育厅统一监制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一)联系电话: 0577-86533927 0577-86533901 0577-86533925 0577-86556791
(三)联 系 地 址: 温州经济开发区甬江路1号
(五)院校网址:http://www.zjdf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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