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16年招生章ω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6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条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五条学院全称: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第七条≡办学性质: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经教育部确认㊣、浙江工业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2年起由浙江》工业大学与绍兴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
第九条颁发毕业证书及授予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第十一条办学及╳就学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华路958号。
第十二条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院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院确定调档比例,学院调档数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倍以内。
第十七〓条学院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学院对英语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英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00分;日语、汉语国际教育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不低于90分。对数学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要求不低于90分。如果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至额满。
第二十条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
第二十三条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专升本”招生等其他特殊类别的招生另行制定ξ 招生简章或招生办法。
第五卐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学院各本科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拟收费标准为: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电子商务、信息与计算科学、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及法学等专业的学费16000元/生·学年;自动化、工业工程、高分子材料与Ψ 工程及日语等专业的学→费为17000元/生·学年;机械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及英语等专业的学费为▃19000元/生·学年;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的学费为20000元/生·学年;车辆工程专业的学费∏为21000元/生·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和金融工程等专业的学费为21700元/生·学年;工业设计专业的学费为∞22000元/生·学年;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和建筑学等专业的学费为23000元/生·学年;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费为30000元/生·学年。学费、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标准收取。
第六章附则
招生网址:http://zs.zjc.zjut.edu.cn
电话:0575-81112699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华路958号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九条 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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