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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主页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 邮 编:255130

                  第七条 学校批准成立的时间※: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品牌

                  学校先后被确定为山东省教师教育建设基地、学前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大学生职前技能培训基地和淄博市小学幼儿教师培■训中心、草根足球大联盟训练基地、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基地、残疾人驾驶技术培训基地等。学校承担第二十二届省运会、残运会、老运会等文体演出①和服务任务。2015年,学校被授予淄博市“服务基层好ㄨ单位”称号。

                  ★地理环境

                  学校现校园占地面积700余亩,建筑面积21.31万m²,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11.58万m²,纸质图书74.82万册,计算机1848台,机械钢琴407台,电子钢琴135台,固定资产3亿元,教学仪器设备4150.89万元。除常规室外运动场地,另建有1.2万㎡的体育馆、600余亩的校内♂双山区域户外越野和自行车运动基地等。各项配套设施功能齐全,为学校的长远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学校专业开设以文化教育类为主,兼及艺术设计传媒、公共事业、财经、电子信息、轻纺食品等专业大类共28个。共有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其中培养小学主学科师资的语文教育、数学教育和综合培养小学、幼儿园师资的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均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学前教育、英语教育被列为教育部、财政部“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美术教育专业2011年被评为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十二五”重点学科。目前,学校已经形々成了以“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为龙头,以“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 发展能力”重点建设专业为特色的教师教育类专业群建设体系。

                  ★教学科研

                  学校积极推进开放式办学,先后与美国、英国、韩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以及国内的中央美术学院、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等知名高校和服务机构开展了合作办学。与韩国ㄨ湖原大学合作的学前教育专业(中韩合作办学)连续四年招生成功,报考人数和报到率均高于同类学校。学校与韩国白石大学、湖原大学、白石文化大学签订了交换生协议,每年选派优秀学生到韩国高校进行一学期的学习,同时接收韩国学生来校插班学习中国传统文化;学生毕业后,可申请韩国高校的语言预科班,也可在通过韩国语水平考试后,直接插班攻读本科学历。学校与泰国暹罗大学正在开展3+1专升硕项目,学生毕业后可以赴泰国暹罗大学直接攻读硕士学位,学制一年。学校通过专升本、函授、自学考试、出国留学等多种形式实现了本科教育。

                  学校师范类毕业生累计考入正式教师编制的比例逐年递增,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质量高,得到了用人单位的高度评价。学校语文教育专业毕业生抽样数据显示,毕业生在毕业1年时间内考入正式教师编制的比例是20%,毕业2年、3年、4年时间内考入正式教师编制的比例分别达到了35.19%、56.82%和67.92%,而毕业5年后考入正式教师编制的比例高达76%。充分体现了学♀校师范生的培养水平和质量,彰显了师范生过硬的职业技能。

                  第九条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二条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和专业为准。

                  第十三条 考生必须符合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

                  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各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

                  第二十二条 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咨询电话,通过录取通知书形式通知考生。

                  第二十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八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等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山东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春季高考类专业学费标准:幼教类4800元/学年,计算机类5000元/学年,财经类4800元/学年。

                  第三十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 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咨询电话:0533-3820000;3821888

                  学校网址:www.zbnc.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ξ路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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