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和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3777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
第八条 基本情况: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山东省目前唯一一所以培养、培训专科层次小学及幼儿教师为主的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1951年创建的淄博师范学校,1993年始“小教大专”试验。沐蒲学之灵气,汲齐鲁文化之精华,在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培养了一大批基础知识扎实、基本能力强的小学、幼儿园教师,为淄博市和山东省的基础教育作出了重要贡献。
★地理环境
学校校园占地686亩,2005年以来学校投资3亿元,完成了校园一期工程建设任务,校舍规模达到1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4亿多元。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美,绿化面积近300余亩。学校拥有各类藏书34多万册,运动场地5.6万平方米,各项配套设施功能齐全,为学校的长远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学校以师范类教育为主,兼有非师范类教育,拥有23个专业。现有在校生6362人。教职员工485人,教授、副教授70人。学校实行校系两级管理体制。现有人文科学、数理科学、信息科学、教育科学、外语教育、艺体教育和基础教育七个系,设有聊斋文化研究中心、课程研究所、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所等教学科研机构,拥有附属中学、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以及百余处实习实训基地。
学校坚持科研兴校战略,近年来,全校教师在各级各类报刊上发表文章1300余篇,出版著作、教材79部,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69项,其中省级项目49项,298项科研成果在各级各类评比中获奖,其中省级及厅局级获奖成果12项。学校与韩国京畿大学、中央美术学院、山东师范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开展了广泛的合作办学。
第九条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二条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纪检部门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⑴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
⑵艺术类专业录取:取得任何艺术类本、专科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⑷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⑹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生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ξ入学资格。
各专业收费标准:文史类:3400元/年;理工类:3600元/年;外语类:4800元/年,艺术类:6000元/年,对口高职类:幼教类4800元/年,计算机类5000元/年。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热门专业,学费在相应基础上上浮10%。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ζ 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此招生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www.sdpec.edu.cn;http://gaokao.chsi.com.cn。
咨询电话:0533-3820000;3821888
学校网址:www.zbnc.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
邮 编:25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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