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2014年艺术类招⌒ 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二、录取规则
2.江苏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报考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及湖北省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云南大学将在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凡收到云南大学专业合格证(文考通知书)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相应专业。其余各省报考音乐学、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云南大◣学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
4.如本招生章程与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文件规定不符,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文件〇规定为准。
学费标准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对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云南大学ξ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电话:0871-65032173
电子信箱:zszx@ynu.edu.cn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云南大学2014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 上一篇:云南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 下一篇:云南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云南大学2017年ξ 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云南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云南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云南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云南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云南大学2014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08-05
- 云南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云南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云南大学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云南大学2010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