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及地址
云南大学校本部位于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洋浦校区位¤于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距校本部约15公里,2009年录取的新生,在洋浦校区入学ω就读,其中艺术类新生在校本部。
云南大学现设有17个学院、8 个研究院、1个公共教学部,76个本科专业涉及文、史、哲、经、管、法、理、工、教育九大学科门类。办学类型为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部标码为:10673;办学层次为本科,有重点本科和一般本科。
(一)重点本科、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一般本科)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分数优先原则录ぷ取;分数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分数和志愿相同的,按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男女比例不限(国防生除外)。
(五)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外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外语教∑ 学);
(七)"景观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两个专业要求考生有美术基础,入学后加▼试美术,成绩不合格者由学校安排转其它专业。
(九)"中加合作ξ嵌入式人才培养创新项目"限招英语专⊙业(文理兼招)。两年后,学ω 生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选择英语专业学制为4年(即2+2模式),选择其他四年制专业学制为5年(即2+3模式)、五年制专业学制为ぷ6年(即2+4模式);也可以选择到国外和我校有合作协议高校相应专业继续学习两到三年(即2+2或2+3模式),学习期满考核合格后,可获得我校与该校双文凭。
(十一)艺术类录取按◤招生省区的规定及相关艺术类招生章程录取规则执行。
(一)云南大学2009年录取新生▆缴费执行云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以各省级招办《招生№计划报ㄨ》公布的为准。
(三)根据有关规定,"中加合作嵌入式人才培养创新项目"学生,第一、二年学费(待定);第三年起转入其他专业后,按所在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ζ 费。
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云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1、学校继续实行《云南大学优秀新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网 址:www.zsb.ynu.edu.cn
0871-503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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