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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民族大学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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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民〓族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信息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

                  邮政编码:712082    招生咨询电话:029-33755799    传真号码:029-33763081

                  校园网域名:www.xzmy.edu.cn

                  二、招生计划

                  三、录取规则

                  2、加试专业及要求→:英语专业需加试口语,考生英语单科成绩90分以上,区内少数民族考生70分以上;体育专业需参加各省区的体育加试;播音与主持专业需参加Ψ学院组织的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无加试科目要求。

                  4、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适量录取符合国家录↙取标准规定的残疾考生。报体育专业和播音与主【持专业的考生身高要求:男生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

                  6、录取原则:各个批次录取分数线按各省区的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如生源充足,按照招生计划数1:1.2提档,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生源不足,则按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和服从调剂的考生。各省市的投档规则如有其他规定,按照生源省份的规则录取。对于各省区规定的加分政策均予以认可。体育专业和播音与主持专业在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收费要求及标准

                  六、对学生采取奖、贷、勤、减、免的资助办法详见下表

                各类奖学金 金额 (元/年) 评定比例 说明
                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2000 1% 由学↑院设立
                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 1000 2%
                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 600 4%
                优秀学生干部奖 200 不超过 学生干部5%
                单项奖 100 5%
                优秀毕业生奖 200 10%
                华藏奖学金 200美元 10人 由台湾爱国人士精舍净宗法师资助设立
                方树泉奖学金 1800 5人 由香港爱国人士“方树福堂基金会”主席方润华资助设立
                恒安奖学金 2000 1人 由团中央设立
                建昊奖学金 2000 1~2人
                国家奖学金 8000 自¤治区下达 由国家出资设立,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励志奖学金 5000 自治◣区下达 由国家和自治区共同出资设立,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国家助学金 2000 自治区下达 由国家和自治区共同出资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先进班集体 500 不超过全院班级10%
                助学贷款 每学年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 根据国家规定,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中的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以及日常生活费。
                特困生一次性资助(新生) 1000元 由自治区出资,资助每年入学新生中的特困学生。
                丰田助学金 5000元 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设立,资助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原则上可连续资助4年,入学前由学生个人申请。
                民族英才金正培养基金 3000元 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设立,奖励、资助少数民族优◎秀女学生。
                王冠川助学金 1000元 由美籍华人王冠川先生出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勤工助学 200元/月 学院提倡在以学为主@的基础上支持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为一部分贫困学生提供或联系勤工助学岗位。
                罗蒙大学生助学金 1000元 由西藏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费减免 为减轻特困生的经济困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对特困生进行学费减免。

                  七、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招生就业工作处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系统地宣传学院的办学理念、教育思想、办学条件、专业介绍,负责学院招生计划实施,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工作和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西藏民族〒学院,在这所充满魅力与活力的大学里,学习、锻炼、成长、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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