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 学院名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三)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学院基ㄨ本概况: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布局调整的需要,2012年初经自治区人民政ㄨ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独立设置的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2014年8月,学院与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签订了《托管协议》,托↑管了塔城地区卫生学校和塔城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学院现分为奎屯校区、乌苏南校区和乌苏北校区三个校〒区,占地1949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1万多平方米,图书藏量30万册,教学用计@ 算机1000多台,语音教室144座,网络多媒体∏教室76间。学院有教职工568人,其中教师377人。教师中正高职称4人,副高职称91人,硕士◆以上学位105人,双师型教师85人。现设有54个高职高专专业,30多个中职中技专业,全日︻制在校生7500多人,成人本专科近2000人。
学院重视学生实践动手和创新能力培养,与奎屯市联建了大学生创业就业园,免费为有志自主创业的学生提供√场地、设施和相关培训;设有伊犁州第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可以为学生提▃供48个工◥种的初、中、高级培训鉴定工作。学生综合素质不断增强,就业能力不断提高。在全国英语々技能大赛、全国挑战杯大赛和自治区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2014年毕业生年终就业率94.12%。
第四条 学院设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制三年。学费:理工、文理兼类专业:3300元/年,文史类专业:2900元/年,英语类◥专业:3500元/年,艺术类专业:5500元/年,体育类专业:31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
第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ζ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学院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并及时与考生互↙通信息;不服从调剂着,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基础考试。学校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联考试卷,也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加试成绩。在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专业志愿录取以文化课分数优先╲为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第十四条 非英语专业语种的公共课程均为大学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中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教学上严格按照教育部制定的高职高专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有步骤※地对学生实施全面培养。
第十七条 学院对学生实行人格培养工程,开设就业指导、就业▓生涯规划等课程,开设大卐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诚信教育等,使大学生得到全面发展。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Ψ 审核。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招生咨询期间★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政策以文字表述为准。
第二十〖四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招生业网:http:// zsw.xjyyedu.cn
地址:新疆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
邮编:83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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