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原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
三、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五、学院概况:
学院自1974年6月成立的农七师师范学校起,历经奎屯师范学校◣、伊犁州奎屯师范学院、伊犁州教师进︻修学院、伊犁教育学院↘、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先后培养各类学生30000余名,为新疆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曾先★后获得“全国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成ξ人高等教育先进学校”、“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自治区教育系ζ 统“民主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奎屯市、伊犁州“精神文明单Ψ位”等荣誉称号。
学院将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双证书”制度,着力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把学院办成一所办学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服务成效∞显著、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的综合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为广大学子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边疆的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
1、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区、市)招生规定、政策、原则。所有专业原则上不限男女生比例。
3、依考生报考的志愿顺序,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七、录取结果公布:
八、学制,学费,住宿费:
九、奖、助、贷措施:
2、学院设有奖学金,重奖品学兼优的学生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凡获得者每年5000元。
(1)高校国家助学金:凡获得者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1000元。
(3)优秀学〓生奖学金:凡获得者每年:一等1500元,二等800元。
(5)勤工助学: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招生专业详见本书我院招生专业。
1、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我院负责推荐工作,并签发就业报到证。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
十二、联系电话:0992—328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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