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33

  • <tr id='46l58J'><strong id='46l58J'></strong><small id='46l58J'></small><button id='46l58J'></button><li id='46l58J'><noscript id='46l58J'><big id='46l58J'></big><dt id='46l58J'></dt></noscript></li></tr><ol id='46l58J'><option id='46l58J'><table id='46l58J'><blockquote id='46l58J'><tbody id='46l58J'></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46l58J'></u><kbd id='46l58J'><kbd id='46l58J'></kbd></kbd>

    <code id='46l58J'><strong id='46l58J'></strong></code>

    <fieldset id='46l58J'></fieldset>
          <span id='46l58J'></span>

              <ins id='46l58J'></ins>
              <acronym id='46l58J'><em id='46l58J'></em><td id='46l58J'><div id='46l58J'></div></td></acronym><address id='46l58J'><big id='46l58J'><big id='46l58J'></big><legend id='46l58J'></legend></big></address>

              <i id='46l58J'><div id='46l58J'><ins id='46l58J'></ins></div></i>
              <i id='46l58J'></i>
            1. <dl id='46l58J'></dl>
              1. <blockquote id='46l58J'><q id='46l58J'><noscript id='46l58J'></noscript><dt id='46l58J'></dt></q></blockquote><noframes id='46l58J'><i id='46l58J'></i>

                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主页

                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

                  第四条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狄寨路57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招生考试

                  第十条 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全部为英语。参加全国统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需要重新卐修读英语,请慎重报考。

                  第十二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四条 按调档比例进档的考生,我校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总分相同时∑ ,按照语文、数学、文(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六条 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系统自动分配调剂到其它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体检要求严①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江苏省考生的录取办法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江苏Ψ省考生凡选测科目CC、必测科目4C、综合素质评价和技术科目合格以上者,均可报考我校。

                  第五章 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四条 毕业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落实后,根据国家关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定,颁发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享受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

                  国□ 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财税管理方向)、金融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10000元/学年·人。

                  英语专业12000元/学年·人。

                  社会体育专业12000元/学年·人。

                  以上各项收费标准】仅供参考,缴费时按陕西省物价部门最终审批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029-82617590(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38

                  电子邮箱:xcxzzsb@sina.com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 大学门户 » 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