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事学院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外事学院
在陕招生①代码:8039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ㄨ为高职(专科)办学层次。
证书种类:分类考试招生属于高职(专科)招生类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先后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3项、教学♀名师奖3个、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9门、特色专业2个、重点专业4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个、教学团队6个、优秀教材4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19项(国家级24项),成果数量位居陕西民办高校前列。
邮 编:710077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咨询电话:400-0019-888、029-88513888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分类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十条 申请参ㄨ加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二条 我校于2018年3月9日至3月10日,3月18日至3月19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的现场确认和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参加测试。
第十三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方式是由学校组织考官,通过面试、答题等方式,考察考生的职业兴趣取向和个性思维品质,然后打分评分。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以统︻考成绩作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考生只确认和填写志愿表,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第十五条 经预录取的考生于2018年4月1日至9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总分为300分。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考试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10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折算后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由我校评判,满分为100分;“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力考生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结果由我校评判,满分为30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每科A级100分、B级80分、C级60分、D级40分进行换算;综合素质评价按照优、良、一般、较差四个等级,按对应的分值分别为100分、80分、60分、40分进行换算。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八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每学年为学生提供近2000万,惠及三分之←一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外事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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