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层次:专科
第二章 收费标准
专科专业:
口腔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针灸推☆拿专业(校企合作)学费待定;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护理专业(校企合作)学费待定;
助产专业(校企合作)学费待定;
预防医学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校企合作)学费待定;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药物制剂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学费待定;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ξ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ζ 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Ψ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第十条 其他
第五章 录取说明
护理类(中外合作办学)(护理)专业←主干课用英语授课,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我校对招收考生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
3、专业志愿:我校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实行专业志愿级差的办法(除内蒙古自治区外),在第一、二专业志愿间设级差3分,在第二、三专业志愿间设级差3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为0分。内蒙古自治区确定考试录取专业时,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
5、对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6177号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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