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24

  • <tr id='ld6Jps'><strong id='ld6Jps'></strong><small id='ld6Jps'></small><button id='ld6Jps'></button><li id='ld6Jps'><noscript id='ld6Jps'><big id='ld6Jps'></big><dt id='ld6Jps'></dt></noscript></li></tr><ol id='ld6Jps'><option id='ld6Jps'><table id='ld6Jps'><blockquote id='ld6Jps'><tbody id='ld6Jps'></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ld6Jps'></u><kbd id='ld6Jps'><kbd id='ld6Jps'></kbd></kbd>

    <code id='ld6Jps'><strong id='ld6Jps'></strong></code>

    <fieldset id='ld6Jps'></fieldset>
          <span id='ld6Jps'></span>

              <ins id='ld6Jps'></ins>
              <acronym id='ld6Jps'><em id='ld6Jps'></em><td id='ld6Jps'><div id='ld6Jps'></div></td></acronym><address id='ld6Jps'><big id='ld6Jps'><big id='ld6Jps'></big><legend id='ld6Jps'></legend></big></address>

              <i id='ld6Jps'><div id='ld6Jps'><ins id='ld6Jps'></ins></div></i>
              <i id='ld6Jps'></i>
            1. <dl id='ld6Jps'></dl>
              1. <blockquote id='ld6Jps'><q id='ld6Jps'><noscript id='ld6Jps'></noscript><dt id='ld6Jps'></dt></q></blockquote><noframes id='ld6Jps'><i id='ld6Jps'></i>

                武汉纺】织大学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武汉纺织大学 > 高考招生 >

                武汉纺织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武汉纺织大学,中文简称“纺大”,国标代码为10495,设有阳光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南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纺织路1号)、东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梨园渔▂光村1号)三个校区。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成员由校领导和有ξ 关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等卐组成,组长由校长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学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区)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在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市、区)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科类∞招生计划数,在各省规定的调档比例范围内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提档,安排专业时认可加分。

                  所有考生按投档分数排队,由高Ψ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分数级差进入下一个专业志愿的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对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ζ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专业(表演专业除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且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八条 新生应在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体检、新生资格复查等工作。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第二㊣ 十一条 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59367521

                  第二十二★条 本招生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武汉纺织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