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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学院201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枣庄学院(代码:10904)。

                  第六条 办学类型:山东■省属公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

                  第八条 学校创办时间及发展情况:

                  第九条 办学条件:

                  学校现有48个本◥科专业,35个ω专科专业;省校两级重点学科20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精品课程14门,省级教学团□ 队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建有5个实验教学→中心、9个基础实验室、14个专业实验室;是第一批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现与聊城大↑学联合开展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与培养工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枣庄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我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 作。不委托其他个人或机ζ 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 2013年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ㄨ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五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七条 非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2、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清”原则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或征集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对于进档考生按志愿ぷ分类、按分数排序,在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前提下,依次按照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优先和高分考生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当录取额满无法调剂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在江苏省的录取卐原则: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报〗考我校的江苏考生,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不↙得低于“C”级;对于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专业分配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录取执行《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及有关招生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

                  2、艺术类专业成绩的使用:按照ω鲁招委文件规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4个本科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我校校考①成绩;在外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2013年相应专业☉的统考(联考)成绩。

                  第二十条 我◣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报考我校外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由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组织的外语口试。

                  第二十↑二条 男女生比例↘:我校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 证书颁发:

                  2、颁发学历证书的〇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学士学位∑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1、学费:各专业学费收取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热门专业收费按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在相应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0%。

                  3、学费、住宿费均按学〖年收取。

                  第二十五条 奖助措施:

                  2、学年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贫困生奖学金以及各项单项奖学金。

                  学校对ぷ家庭困难学生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等完善的资助体系,通过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校勤》工助学、困难学生补助、特困学生学费减免等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核对新生指纹、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违犯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枣庄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2)3786721,(0632)3786037

                  邮  编:277160

                  E-mail:zsb@uzz.edu.cn

                  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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