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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科技大学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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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科技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性质及概况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学校代码:10057

                  滨海校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29号

                  2017级新生安排在滨海校区就读。

                  天津科技大学是中央和地方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天津市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工、理、文、农、医、经、管、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58年,前身为中央部属院校—天津轻工业学院,2002年独立更名为天津科技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是为军队培养国防生√的签约高校。2008年学校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291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505名。学校坚持内涵发展,注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形成了以国家杰青、长江学者、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高水平人才,15名国家和市级教▆学名师,17个国家和市级特色品牌专业、14个国家和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中心)、9支国家和市级教学团队,31门国家和市级精品课程为引领的本科教育教学体系。图书馆现代化水平高,拥有爱思唯尔(Elsvier)数据库和多个特色学科数据库,藏书量达到254万册。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六条 成立以主管校长、主管监察工№作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社会需求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文件要求,制订2017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并由々其向考生公布,学校也通过网站、招生简章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1.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要求,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艺术类专业可预留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15%。

                  3.预留计划使用办法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九条 学费的收取标准为:文科类(不含外语类)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专业5400元/生/年;设计学类专业12000元/生/年,表演、动画专业15000元/生/年;中日⊙合作办学专业22000元/生/年;中英合作办学专业24000元/生/年;中澳合作办学专业25000元/生/年。

                  第十条 学校设立各类奖助学金,奖助面超过30%。设有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王克昌奖学金等奖学金,学校还设有天津科技大学奖学金、朱颖奖学金等十余项专项奖学金,以及企事业和个人赞助的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以及学校、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的多项助学金。

                  第十一条 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订的录取政策和相关规定,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合格标准内,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录取。

                  上海市考生,录取时执行《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沪教考院[2017]17号)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投档成绩作为主要依据,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内蒙古自治区除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 “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我校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处理)和日语专业除外,其公共外语课程为日语(零起点))。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我校为军队定向招收和培养国防生,与军事院校同在提前批次录取,招收经政审、面试、军检合格的考生。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15000元/生/年的国防奖▲学金,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毕业后到部队工作,其他各项待遇与普通学生完全相同。国防生的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的考生,简称8A考生。在安排专业时,一志愿投档的8A考生的前10名,优先按照第十三条安排专业。

                  (1)学校安排专业时,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第十八条 对于江苏省考生,我校普通类专业要求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达到选测科目BB,必测科目4C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如选测科目等级也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不含附加分)。

                  第二十条 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2.报考我校的考生,需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美术类统(联)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报考资格,同时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依据我校在该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及考生高考志愿,按照综合分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的考生按照综合分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4.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分与文化课高考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文(理)科综合)。

                  第二十二条 对于高水平运动员,经我校考核合格且经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者,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的【规定录取。

                  第二十四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章 报到与入学

                  第二十七↑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7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二条 在学校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学校网址:http://www.tust.edu.cn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邮编:300222

                  咨询电话:022-28113336、60603336

                  监督电话:022-6060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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