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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中医药大学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中医药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中医药大学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学校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12号,邮政编码:300193。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学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4年面向全国二十⊙八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本科预留计划数不超①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数ㄨ的1%,以用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平行志愿的录取调节。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院校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择优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所在省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天津考生,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如投档后排名在我校前10%的,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为原⌒ 则。

                  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ㄨ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同,再依次参考学业水平单科考试成绩。

                  第十三条:内蒙古考生,依据当地招生办法,专业录取以“专业志愿清”为原则,即先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由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院校录取时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有关政策性加分的规定。专业录取时不考虑政策性加分。

                  第十七条: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每个专业男、女生均可报考,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届生和往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一条:护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体态正常。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二十三条:我校在收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育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六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只适用于2014年本科生的招生,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天津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址:www.tjutcm.edu.cn

                  电话:(022)59596333 27429103

                  传真:(022)59596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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