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主要形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四条 学校性质及简况
二、学校代码:10058
四、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六、学校概况: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六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8年面向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本科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在录取过程中,坚持集≡体决议,公开透明原则,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适当使用。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等原则,执行教╱育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实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未实施平行志愿的省市,学校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先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排∏队,再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ΨΨ,只有当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以此类推︽。
第十四条 对政策加分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原则,按照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时∩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由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上海市考生,录取时执行《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除江↑苏省外,当相应批次、同一专业(不包ω括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志愿顺序排序录取;如专业志愿顺序相同,再根据不同科类: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成绩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成绩进行录取。(注:江苏籍考生参照第十七条执行)
一、我校普通类专业的学业水平卐测试要求达到必测科目4C,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各专业对选测科目的要求以我校招生计划公布的为准。
第十八条 软件工程专业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包括服↙从志愿)。
第二十条 学校▃艺术类录取,按照《天津工ξ 业大学201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执行。
第⌒二十二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 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第二十四条 我校非英语、日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六条 学费:文科类(不含外国语言文学类)44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5400元/生·年,艺术设计学类12000元/生.年,戏剧与影视学类15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①专业:电气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通信工程)专业22000元/生·年,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24000元/生·年;软件工程专业♀按照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寄发的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七◥条 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修满规定学分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提前修满学分者可提前毕业),并颁发天津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证书注明高职起点),对符合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 学校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人民政府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业及名人设定的奖学金等。
第七章 招生咨询 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第三十三条 本科新生报到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
第三ω 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联合培养方式录取的学生按照学校与学生签订的协议执◎行。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天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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