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学院名称:天津海运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
层 次:高职
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8号
学院简介:天津海运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 是一◥所以培养海运人才为主,具有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其办学历史源于1962年建立的天津市科学技术进︾修学院, 2006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将天津市科学技术□进修学院(天津市职工科学技术大学)整体改制为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并于同年获得教育部备案获准。2007年学院通过国家海事局」《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的认证,具有国际海事组织(IMO)承认的船员教育与培训资格。
专业门类:学院坚持大力发展海运特色专业和适应环渤海地区建】设所需的专业,紧紧围绕国家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设有航海技术系、轮机工程系、航运经济系、国际邮轮↓乘务和旅游管理系、工程技术系、信息工程系等6个系,开设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等25个专业及专业方向。
教育教学:学院构建了适用够用、适度超前的实训设备体系。目前已◆建成涵盖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物流管理、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等25个专业的校内实训∴基地107个、校外实训■基地119个。其中,建有船舶操纵模拟实训室、轮机模拟器实训室、集装箱运输管理专业实训室等多个国家重点实训基地,航海学历教育和海船船员培训能力在华北地区处卐于领先水平。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院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7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由其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对生源好、一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1.学费、住宿费按天津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具体标准々为:一般专业5000元/生·学年,特殊专业5500元/生·学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8人间800-1000元/生·学年。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发放的2017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一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三条 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第十五条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航海技术专业在部分省份招收女生(详见学院招生计划),其余专业男女不限(鉴于用人单位对航海类专业毕业生的身体要求@ ,建议报考航海类专业考生的肝功能体检结果为正常)。
第十九条 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招收学生的身体条件如下:双眼裸视力均在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8(0.6),辨色力不能为色盲,身高1.55米及以上,无口吃。
第二十一条 凡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邮轮烹饪)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 报考非航海类专业考生应符合普通高考体检标准。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六条 新生报到入学时,经初步审查通过即可获得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八条 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上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三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三十五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联系电话:022-28779722 28779900 28779901
邮政编码:300350
QQ在线咨询:800056408
电子邮箱:tjhyzyxy@163.com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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