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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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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10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海ζ 运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海运职Ψ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1、学院名称:天津海运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

                  3、层 次:高职

                  5、学院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3号

                  学∩院始建于1962年,是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一所面向全国招生,以培养海员为主兼有理工、经管等学科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是※副厅局级事业单位。学院具有国际海事组织(IMO)承认的船员教育与培训资质,同时具有开办对外适任证书培训▅的机构。学院坚持“工学结合、三证融通、军事化管理、礼仪教育”的办学方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①念,实施“订单式”教育,走产学结合的道路,使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三位一体有ω 机结合,实行多证制,突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培养,努力实现』人才培养与人才使用的“零距离”对接。学院抓住高职教育和海洋经济大发展的良好机遇,开设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轮机工程∏技术(电子船员)、船机制造与々维修、海事管理、物流管理、集装箱运输管理、港口业务管理、理化测◤试及质检技术、管道工程施工、酒店管理(邮轮乘务)、计算机网络技々术、软件技术(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等专业,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高素质的技能型人力资◤源支撑。

                  第四条 学院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设有由院长领导的以招生办、纪检、保卫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①组,它的职ㄨ责是: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组织←领导本院的招生录取、咨询、信访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收费标准。

                  2、为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提高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相关专业将利用在校期间开展专项技能→和职业技能培训。成绩合格者取得国家相关资格证书,其费用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收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

                  第十一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三条 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高中学业表现♂与高校测试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选拔为原则,择优录取。具体要求如下ㄨ:

                  2、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ぷ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第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 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五章 身体条件和特殊要◣求

                  第十八条 《航海技术》专业招收双眼裸视5.0及以上,或者一〇眼达4.9、另一眼达5.1, 辨色力完全正常,身高1.65米及以上,无口吃的考生。

                  第二十条 凡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轮机工程技术》(电子船员)、《船机▂制造与维修》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体检标准(身体健康、无残疾;听力正常;无色盲及色弱)。

                  第二十二▲条 报考其它专业考生应符合普通高考体检标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2-66237000 022-66237700

                  传真电话:022-66237700

                  电子邮箱:tjhyzyx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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