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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春季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学院名称: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大港区幸福路51号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院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报名条件,依↑据天津市2009年春季招生规定执行。

                  第八条 按照天津市物价局津价费[2000]289号、[2000]464号文件规定收费,普通类专业〒学费5000—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中澳合作专业150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天津市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我院下发的2009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九条 根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自主招生↙的规定,学院拿出专业特色明显、就业前景好专业进行自主招生。

                  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凡符合2009年天津市春季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且身高在1.70米及以∑上的男生方可报名。

                  第十三条 专业考试由我院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考生持考生证、专业考试准考证到学院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第十五条 录取办法:以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根据考生志愿㊣ ,将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相加为录取总分,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被我院认定的自主招生考生必须参加天津市春季高考,且我院为々第一志愿;其他涉及到的录取原则参照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根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春季艺术类专业招生的规定,报考我院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需统一参加天津市招办组织的春季美术专业联考,我院不再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我院只组织音乐类专「业考试。

                  第十八条 考试※内容及时间: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内容:声乐演唱、器乐演奏、舞蹈,以上内容↓任选一项,每人表演不超▓过8分钟。除钢琴以外的其它乐器自备;伴奏带自备。考试时间:2009年4月28日上午10:00—下午4:30。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二十一条 以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底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天津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

                  第二十三条 对政ζ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二十五条 艺ζ 术类录取原则。按照专业考试合格,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进行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美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天【津市考试院组织的春季艺术类专业考试。音乐类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音乐类专业考试。

                  第二十七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我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三十二条 我院设有覆◆盖面达30%的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设有餐饮服务、环卫保洁等多个勤工助学岗位。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卐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Ψ 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三十九◤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地点: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学院网址:http://www.tjeti.com

                  电 话:25966613、25924477、63986677

                  地 址:天津市大港区三号院△幸福路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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