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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医科∮大学㊣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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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医科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天津医科〇大学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基本方式,也是天津医科大@ 学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的基本依据。

                  一、学校名称:天津医科大学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五、学校地址:主校区: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学校以医学为核心,以生命科学为主◆要依托,发展目标是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医科大学。

                  学校现有17个学院,1个学系,3个教学部,1个独立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10045人,其中,本科生5387人,硕士生2987人,博士生435人,学历留学生1236人。

                  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々精品课程7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3门,国Ψ 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基地2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51项。2002年和2008年,学校均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和七年制高等医学教育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校分别通过了教育╱部护理专业、口腔医学专业认证和临床医学专业国际认证。2005年以来,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9项、二等奖12项。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5个,“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10个,天津市重点学科17个。4个学科进ζ 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现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5个,研究所15个,建有天津医学表观遗传学协同创新中心。“十五”以来,学校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944项,获省部级及其以上科技奖励278项,其中国◇家级科技奖励6项、省部◢级一等奖20项。

                  学校先后与22个国家的94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成立了“外国专家顾问委员︽会”。聘请了119位世界知名医学专家、教授担任ζ我校各学科的名誉教授和客座教授,在医学和生物医药领域开展高水平国际合作。留学生教育规模居全国医学院校之首,学校是教育部首个来华英语师资培训中心(医学)。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ζ 宜。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高职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收费标准

                  各专业收费标准详Ψ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和我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①标准为准。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兼顾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卐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按照顺序志愿规则录取:院校录取↙以“志愿优先、按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为原则,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综合改革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 多元评价选拔模式的省市录取原则。

                  二、在天津市录取中,如考生高◆考分数相同,依↓次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同,再依次参考学业水平单科考试成绩,即文科考生依次参考化学、生物、数学、物理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理科考生依次参考语文①、政治、历史、地理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比卐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Ψ 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四、浙江〖省考生,录取时执行《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浙高招委[2017]1号)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及专业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重新对考生进行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标准的考○生,按照《天津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天津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专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报考本校、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即向其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一律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ぷ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①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条 学校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天津医科大学2017年招生简章》。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详见当年招生简章细则。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天津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网址:http://www.tmu.edu.cn/bkzs/

                  招□ 生期间咨询电话:022-83336711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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