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塔里↑木大学 学校地址:新疆阿拉尔市 院校代码:10757
第四条 招生层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主要职责:
(二)根据国家核定的年度招ㄨ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四)组织实施开♀展本校招生宣传工作;
(六)具体组织新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
(八)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录 取
第八条 我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对思想政治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由学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实施录取工⌒ 作。
第十条 学校对录取考生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 对民语言考生的录取,数理化单科成绩限分,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3)品行不端,有违法乱纪行为的;
第十四条 本科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高出各省制定的录取分数→线20分以上录取的考▂生,录取后所学的专业在考生报到后可有条件进行专业】调换。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收费标准
本科:理工类农科专业3000元/年;理工类『其它专业3500元/年;财经类◥专业3200元/年;文科类专业3100元/年(预科阶段按同♀等学历文科类收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所有报到的新生800元/每年,学生公寓均为六「人间。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塔︻里木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要求,在三个月内组织学生进行∮体检复查及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校已形成完◣善的以“奖、贷、助、补、减、免”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有多项奖助学金,享受资╳助面可达70%以上,为品学兼优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助学保证。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可通过各省招办的查询渠道查询,亦可登录我校网站(www.taru.edu.cn)查询录取情况▓,亦可直接同⌒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查询。
招生期间考生咨询电话:
民语言:0997-4681848 0997-4681620
监督电话:0997-4680965(校内),同时也可拨打我校在相▽关招生省份及自治区 招办向社会公布的监督电↘话㊣ 。
第二十三条 此《章程》经学校授权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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