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沈阳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情况 沈阳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校本部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面向全国招生。
二、录取原则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1、按考生所在省的所属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投档,投档比例为120%;艺术类考生按考生所㊣ 在省的艺术类所属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投档,投档比例为院校一志愿全额投〒档。 2、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英语(商贸英语)、日语、俄语、经济学(国际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工商管理(国际物流管理【)、工商管理(国际企业管理)、会计学(国际会计)、旅游管理(国际旅游管理)、小学教育(计算机双◇语班)、小学教育(数学Ψ 双语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中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英语(商贸英语)专业对外语小分卐有一定限制。 3、加分、降分投档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进档考生所报院校志愿及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艺术类各专业限招专业加试合▅格考生。艺术类⊙师范专业对外语小分有一定限制。 美术学(师范)专业按综ζ 合成绩(文化课成绩÷2+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音乐学(师范)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加试成①绩)从高到低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专︾业加试成绩×50%)从高到低录取。其它艺〗术类专业原则上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招考办规定的艺术类建档线后,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收费标准 学费、宿费等收费标准详见我校在各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中的有关说明或我校的招生◤简章。
四、联系方式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 沈阳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110044 招生咨询电话:024-62268563 62268564 网址:http://zsjy.syu.edu.cn
沈阳大学ㄨ二○○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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