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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医科大◆学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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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医√科大学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医科〗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西㊣医科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西医科▆大学◣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及职务:段志光校长

                  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

                  山西省汾阳市学院路16号(汾阳学院)

                  第十二条 根据学校的要求,成立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监督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制定原则卐: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条件等专业的举办能力,学生学习、生活各方面条件及专业人才的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统筹分析合理确定。

                  第十七条 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主要用于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平行志愿中同批次同分段考生的录取。

                  第五章 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Ψ 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医学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二十二条 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四条 我校运动康复ζ 专业招收体育类(理科)考生。录取时,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我校免费医学定◇向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录取时,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如生源地考生不足,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所在地区(市)考生;如生〖源所在地区(市)考生仍不能满足,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调剂。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当地县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签署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如免费医学定向生招生录☆取政策有所调整,录取时以国家、山西省有关录取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①条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政策加分。

                  第六章 颁发证书

                  第三♀十一条 在汾阳学院就读的学生证书内芯将注明“在※我校汾阳学院××专业学习”。

                  第三十二条 各专业学费、公寓费等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三十四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

                  邮编:030001 电话:(0351)4135433、4135800、3985052

                  汾阳学院地址:山西省汾阳市学院路16号

                  传真:(0358)7222497 网址:www.sxmufyc.edu.cn

                  二〇一六ω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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