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
二、就读校址校▓本部: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 630 号
三、层次√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无,入学后的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一、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财(2000)27号)
(沪教财(2012)118号)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戏剧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021*62495375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ξ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七、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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