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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主页

                陕西学卐前师范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全面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等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纪检及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工作,招〓生办全程做好招生工作的信访接待工作,协调处理招生录取中的有关问题。

                第六条 院校名称: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师范院校

                办学层次: 四年制本科、三年制高职(专科)

                学校前身为陕西教育学院,2012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改制为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并更名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育部函发∑ 〔2012〕61号)。学校现有●雁塔校区和长安校区,总占地面积720余亩,长安校区为学校主要的教学基地,雁塔校区为学校的培训基@地。学校〒现开设16个普通本科专业、45个普通高①职专业,涵盖教育学ξ 、哲学、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理学、艺术学等8个学科门类,本科专业面向全国20个省、自治区(以下简称“省”)招生。2013年被陕西省确定为◥学前教育师范生免费教育唯一试点院校。学校正为建设成为一所有◆特色、高水平的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长安校区地址: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二路 邮编:710100

                招办电话:029-81530100 81530210 85370100 85370101

                微信公众号名称: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招生办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具体〗各省招生院校代码、招生专业、科类、计划及专Ψ 业志愿填报代号等以各省招办权威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严格按陕西省物价等有关部门核定学费▃标准执行,具体标准:本科:文史科类:3500元/学年;理工科类、外语类、体育科类:4500元/学年;艺术科类:9000元/学年。高职(专科):文史、理工科类:5500元/学年;艺术科类:9000元/学年。

                第十二条 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办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法治招,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尊重考生意∞愿、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第十四条 调档比例:执行生源地省招生办当年规定的调档比例。

                第十六条 对报考艺术类专业的陕西ζ 省考生,“美术类”专业课成绩以省统考成绩为准,“音乐类”以省联考成绩为准。对报考艺术类『专业的其他省考生,专业课成绩以省◇统考或联考成绩为准。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条件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仅在陕西招生〓,志愿填报安排在提前本科批次,实行梯度志愿模式,艺术、体育类考生不得报考。

                第二十条 预留计划将◤根据各省有关规定,解决上线生源人数不均◣衡等问题。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二十四条 考生应符合当年高考报考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七章 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七条↘ 国家奖、助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奖励金额为卐5000元/年.人。

                第二十八条 学校奖学金

                2.对在校期间某一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的学生,设有单项奖学金。

                第八章 新生入学

                第三十一条↙ 录取为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的学生必须要与我校和生源所在市(区)的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学前教育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不签订协议者,将取消其免费师范生入学资格。

                第九章 颁发证书

                颁发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根据相关条例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十四条 学校绝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并由陕①西学前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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