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38

  • <tr id='MNMyKs'><strong id='MNMyKs'></strong><small id='MNMyKs'></small><button id='MNMyKs'></button><li id='MNMyKs'><noscript id='MNMyKs'><big id='MNMyKs'></big><dt id='MNMyKs'></dt></noscript></li></tr><ol id='MNMyKs'><option id='MNMyKs'><table id='MNMyKs'><blockquote id='MNMyKs'><tbody id='MNMyKs'></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MNMyKs'></u><kbd id='MNMyKs'><kbd id='MNMyKs'></kbd></kbd>

    <code id='MNMyKs'><strong id='MNMyKs'></strong></code>

    <fieldset id='MNMyKs'></fieldset>
          <span id='MNMyKs'></span>

              <ins id='MNMyKs'></ins>
              <acronym id='MNMyKs'><em id='MNMyKs'></em><td id='MNMyKs'><div id='MNMyKs'></div></td></acronym><address id='MNMyKs'><big id='MNMyKs'><big id='MNMyKs'></big><legend id='MNMyKs'></legend></big></address>

              <i id='MNMyKs'><div id='MNMyKs'><ins id='MNMyKs'></ins></div></i>
              <i id='MNMyKs'></i>
            1. <dl id='MNMyKs'></dl>
              1. <blockquote id='MNMyKs'><q id='MNMyKs'><noscript id='MNMyKs'></noscript><dt id='MNMyKs'></dt></q></blockquote><noframes id='MNMyKs'><i id='MNMyKs'></i>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主页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一、根据医学类考生报考的特点,医学院实行单独招生代码,单列招生计划,单独设定

                  提档分数线,单○独录取的方式。由医学院录取的所有专业的学生,均按录取专业报到,入学后原则上不调整专№业。

                  二、招生计划、专业:

                  医学院在各省市的招生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各省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编印的《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三、考试科目:

                  各省市的考生均按※所在省(市)理科类考试科目的要求执行。上海市本科考试科目为3+1+综合,加”1”必须是↑物理或化学(护理学专业除外)。

                  护理学专业列入上海市提前批(文理、男女兼收),并按投档分(不含校内加分)择优录取。

                  四、录取标准及录取程序:

                  1、招生集中录取阶段,我院将根据各省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录取控制线,原则上按1:1.2投档。

                  2、学院按志愿顺序录∑ 取,一般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在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省级高招办可在成绩不低于同□批次录取控制线,按第二及以下各志愿顺序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学院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3、为了满足部分考生在报考交通大学校本部的同时,又愿兼报医学院的愿望,医学院预留不超过20个名额,接受第一志愿报考校本部理科、第二志∴愿报考医学院的考生。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时,医学院将在高考投档分上减15分后排序录取专业。(不再享受任何校内加分政策,并仅限上海地区)

                  4、为了让有志于报考临床医学八年制(法语班)的考生有较多的选择机会,若在第一专业位次上填写临床医学八年制(法语班)但未被录取者,在第二专业位次上填写的志愿将被视为第一专业(不减级差分)并进入录取程序,以下各专业▼依次递进。

                  5、医学院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作如下补充: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ぷ。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学校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予录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营养学、口腔医学专业不予录取。

                  五、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为:临床医学八年制(法语班)10000元/年;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护理学、营养学、药学6500元/年;公共事业管理5000元/年。以上均不包括住宿费、书费等。

                  六、推荐生█的加分政策:

                  凡经上海交通大学审核通过的推荐加分(包括体育、艺术特◣长加分),医学院审核通过的推荐加分,第一志愿填报本院,按书面通知的承诺加※分(不能累计),参与专业志愿录取(临床医学法语班以高考原始分排序择优录取)。

                  七、监督制约☆机制:

                  1、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做到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成立由院领导、纪监部门等组成的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进行集@体研究、决策;成立招生监督检查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3、凡违反招生录取原则的有关规定,一经查实,严肃惩处,并及♀时纠正。

                  4、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安排两天时间,由招生监督小组和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做好考生及家长的来信【来访工作。

                  八、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63846590-776118、776172/63853238;

                  招生监督检查小组联系电话:63846590-776212

                  主页:www.shsmu.edu.cn

                  招生网:ygzs.shsmu.edu.cn

                  本实施细则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2007年4月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