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2012本科招生章程
为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々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上海外国语大学▆创建于1949年12月,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国家“211工程”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秉承“格高志远、学贯中外”的校训精神,现已发展成一所培ㄨ养涉外型、复合型外语人才的多科性、国际化、高水平特色大学,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上海外国语大学
二、组织机构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三、招生计划
四、录取→规则和程序
2.我校根据实际生源情况,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省级高招办按招生计划数和调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省ζ级加分)进行投档。
4.专业录♀取时,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
6.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所填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8.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高中新疆班、内地高中西藏班、华侨及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我校俄语、乌克兰语专业外语语种限招英语或俄语,德语专业限招英语或德语,法语专业限招英语】或法语,西班牙语专业限招英语或西班牙语,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专业限招英语或日语,其它各专业均⊙限招英语考生。
六、录取▆体检标准
七、加分政策
2.根据《2012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和《2012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考生网上自荐实施办法》,经学校认定的优秀学生可获加分优惠(两项学校加』分不能累计),若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在我校投档范围内,加分@ 后参与专业录取。
1.学费:每人5000元/学年(按学分制收费)。
3.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助学金、帮困补助,提供勤工助学,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上海外国语大学网站:http://www.shisu.edu.cn
3.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ao@shisu.edu.cn
5.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监察电话:021-65422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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