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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大学2012年普通本科招ξ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东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大学。

                第六条 办学类型: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第八条 校址:山东大学总校在山东省济南市;威海校区在山东省︽威海市。

                第十条 办学特点: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山东大学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源性大学。其主体是1901年创办的山东大学堂,是继京师大学◣堂之后中国创办的第二所国立大学,也是中国第一所按章程办学的大学。学校规模宏大,实力雄厚。各类全日制学生达╲6万人,其中,全日制①本科生42000人,研究生17000人,留学生1700余人。学校拥有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其中教授1046人,博士生导师759人。山东大学是中国目前学科门类最齐全的大学之一№,在综合性大学中具有代表性。本科生和研究生层次教育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3大学科门类Ψ。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卐学位授权点4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5个,专业学位博士点※、硕士点28个,本科专业11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9个,形成了结构完整、实力雄厚、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

                第十一条 山东大学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卐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宜。

                第十三条 山东大学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31-88364345)。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稳」定规模、提高质量、突出优势、办出特色的原­则,确定2012年本科生招生计划为10000人(含威海校区)。

                第十六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分⊙析、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山东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按照《山东大学普通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①条 山东大学实行按大类招生。普通高考录取时,山东大学(10422)以第一学校志↙愿调档的考生,专业(类)分配按照“分数级差”的原则↓进行,第1-2专业(类)志愿的分数◣级差为3分,其它专业(类)志愿的分数级差为1分;山东大学(19422)以第一学校志愿调档的考生,专业(类)分配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将根据成绩从高到低首先安排招生计划数以内的考生的专业志愿。

                第二」十二条 对部〖分实行高考选考科目和录取方式改革的试点省份,按照我校(10422,19422)在该省『份分别公布的选考科目等级和该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录取规定执行;若某些专⌒ 业(类)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参照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达到相应科目等级规定的考生。专业分配原则同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四条 保送生的选拔录取严格按教育部文件执行,录取办法详见《山东大学2012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第二十六条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艺术体♂育特长生、艺术类、体育类、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港ぷ澳台及华侨学生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和我校制定的相关招生简章、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所有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无比】例限制(护理学专业不招收无该专业志愿的∩男生,国防生按国防生招生计划执行)。

                第六章 其它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 对中学阶段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被我校录取的高考优秀学生、部分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优秀保送生等颁发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详见《山东大学2012年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三︻十五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山东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山东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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