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08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高职(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基本情况:
2010-2012年连续被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评为全省“建筑业职业技能开发管理先进单位”和“山东省建筑业岗位培训教学先进单位”;
2011年学院作为理事长单位牵头组建的山东省建设职业教育集团也被省教育厅、省经信委评为“省级职教集团先进单位”;
2012年荣获山东省总工←会颁发的“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
2013年学院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被教育厅、财政厅评定为“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
2016年被〒省教育厅、财政厅评为卐“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被省委高校工委评为“山东省平◇安校园”;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11人。其中专业带头人58人、骨干教师207人,45岁以下青▓年教师占71.18%,具有高级专业技术卐职务教师占35%,中青年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达80.2%。拥有山东省优秀教师2人,山东省十大↘师德标兵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2人,32人次在各级各类行指委、教指委、行业协会(学会)中任职,其中5人担任山东省燃气热力协会等行业协会的主Ψ 要负责人。建设了3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5个院级优秀教学团队。
建设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需要大量技术应用型和高技能型人才。学院全体教职工将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ζ 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秉承“崇德尚能,博学乐业”的校训,提高办学质量,建设和谐校ζ 园,努力把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建设成特色鲜明、优势明显、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高职学院。
第九条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由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二条 2018年面向高考考生进行春夏季高考招生,分省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招生条件与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2.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卐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收费、退费规定※与奖助学金政策
第二十一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1 奖学金、助学金: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实行助学金、奖学金◤制度。
3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协助办理助学贷款。
第七章 学历证书颁发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城市建设ω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传真:0531-67892888
网 址:www.sdcjxy.com 邮箱:zsglk2002@163.com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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